關于召開茶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
(茶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)
茶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:茶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24年元月下旬在茶陵縣城舉行。
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為:
一、聽取和審議茶陵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;
二、聽取和審議茶陵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;
三、聽取和審議茶陵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;
四、審查、批準茶陵縣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;
五、審查、批準茶陵縣202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24年縣財政預算;
六、聽取和審議茶陵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;
七、2023年人大代表票決民生實事事項滿意度測評;
八、審議、票決2024年茶陵縣民生實事事項;
九、補選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、常委會委員,監察委員會主任等人員;
十、審議通過有關決議、決定;
十一、其他。
如會議召開時間和議程有變動,縣人大常委會授權主任會議決定后向社會公布。
來源:茶陵融媒
編輯:陳爽